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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视阈下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发展研究

分类:工业设计论文发表 时间:2018-10-02 12:53 关注:(1)

  摘要: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已从依托普通高等院校进行培训逐渐转变为以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为龙头、省级培训基地为主体、校本培训为基础的充分体现校企合作特色的灵活开放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与之相应,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在培训制度、培训活动和培训内容等方面都经历了渐进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为职业院校培训了大批“双师型”专业教师,较好地推动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关键词:双师型;培训制度;培训活动;培训内容

  “双师型”视阈下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发展研究笮李梦卿万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现阶段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主题。加强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特征的职教师资培训工作是提高我国职教师资队伍整体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这表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培训制度:由嵌入式规定向独立式文件转变

  1.嵌入式规定的长期持续阶段(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

  1952年,教育部颁布《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关于短期培训初等及中等教育师资的决定》等文件,标志着新中国师范教育体系的确立。此时,职业院校的师资教育大多与普通教育融合在一起并属中等和高等师范教育。1955年3月,劳动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技工学校校长会议,提出通过自学、观摩教学与交流和校本培训等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对实习教师按不同情况分别加以训练提高,从而标志着我国开始关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针对当时职业院校教师专业素质不高、专业课教师短缺等问题,1955年5月,教育部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不及专科毕业程度的普通教师去高等师范学校进修问题的联合通知》,首次提出职业院校的普通课教师要进修提高。1983年3月,教育部《关于1983-1984学年度全国中等专业学校选派教师到全国高等学校进修的通知》,对教师进修名额、进修条件和进修教学计划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是国家首次提出专业课教师进修的文件。可见在这段时期,虽然国家从政策层面对职教师资培训工作作出了一定部署,但大多是局部、零散地提出来的,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并未作为专项制度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职教师资培训的相关制度也大多零星穿插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制度中,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体系,更没有提出类似“双师”素质的职教师资培训理念。

  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逐步改变了职业教育结构单一的局面,全国职业教育形成了一定规模,关乎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的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也逐渐受到重视。1986年原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和1989年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师资建设的意见》,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到了战略高度,建立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构的分工与协作体系,这是我国较早有关职业学校师资建设的专门法规。199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对职业教育事业作了全盘指导,在师资建设方面强调要本着培养和培训、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特别是技能型教师的来源问题。1993年《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法的培训”的权利,它标志着师资培训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这种情况下,师资培训的组织选派逐渐被竞争性培训所取代。1995年又颁发了《教师资格条例》,开始通过教师资格认证实现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与职教师资建设的相互融合。同时,为了解决职教师资数量特别是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国家依托普通高校和建立独立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广泛开展职教师资培训,并陆续在全国建设了一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这一时期,由于“双师型”职教师资概念刚刚提出,虽然职教师资培训受到了一定重视,但由于在培训实践中缺乏一定的理论指导,培训工作并没有满足职业教育发展对职教师资的要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训更是处于萌芽摸索阶段。

  2.“双师型”概念引导下的转变与渐进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十五”末期)90年代中后期,“双师型”教师的理论与实践开始正式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在政策上明确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

  此后,各地政府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发展和标准认定工作非常重视,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文件。1997年召开的全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师资工作“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为重点”。1998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也明确提出要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同年,教育部《关于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意见》提出,要切实抓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加强考核评估等措施,着重提高专业教师的操作和动手能力,同时注意聘请有实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必须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2000年以后,职教师资队伍制度建设得到多方面加强。2000年1月17日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并把“双师型”教师定义为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会计师等。同年3月23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双师型”教师与“双师”素质教师的内涵做出了解释。2002年5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中也论及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又有较强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2004年3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将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未来五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要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1]这一阶段,各种政策文件对“双师型”教师内涵进行的丰富详细的界定与解读,使“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逐渐从理论走向实践,基本形成了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框架,“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在各职业院校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3.独立式文件的准确定位与发展阶段(“十一五”至今)

  2006年,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按照“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求,2007年教育部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建设。2011年10月,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从改革评聘办法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从教师评聘管理制度方面规范“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2011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完成培训一大批“双师型”教师、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要求,教育部、财政部在2006年《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从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聘任管理等方面加快“双师型”教师建设步伐。2011年11月,《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肯定“十一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各项成就的同时,提出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要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快解决生师比过高、“双师型”教师和兼职教师比例偏低、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国家和地方要结合产业发展、区域发展需要和教师培养培训需求,依托普通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继续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各政策文件对“双师型”教师建设的数量、结构等都做了细致规定,培训工作呈现出培训单位专门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过程规范化、培训对象扩大化和培训政策服务人文化等特点。[2]2011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中提出,依托普通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构建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在此背景下,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制度日趋成熟,“双师型”作为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已成为普遍共识。

  二、培训活动:由自由零散式向整体有序化转变

  1.培训活动自由零散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没有专门培养培训职业教育师资的院校,职教师资主要是从各师范院校和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中选留,对职教师资的培训工作也主要是由各职业院校在实践教学中自觉展开。1955年3月,劳动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技工学校校长会议提出,各职业院校应组织教师进行业余进修和参与短期培训。后来,国家又鼓励职业学校普通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到普通高等院校或出国进修,提高职教师资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职教师资培训主要以自发零散的校本培训和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进修为主,尚未提高到战略高度,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更没有形成培训体系。80年代中后期,部分地方开始先试先行,尝试依托普通高校和一些条件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以培训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1993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加强全国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意见》中首次提出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机构。1999年7月,教育部下发《关于组织推荐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程,依托普通高校、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和企业,陆续建立了56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8个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各地也建立了309个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至此,在国家层面,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活动初步形成了涵盖国家级和省级的职教师资培训网络。但由于这一时期的培训基地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缺少统一的规划和必要的政策指导,大多数培训基地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培训形式和办法,致使培训基地的整体功能和资源潜力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培训基地的试验、实习条件也亟待改善提高。[3]可见,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活动总体上处于“遍地开花、各行其是”的零散状态,培训基地布局与具体培训活动都缺乏科学统一的指导思想。

  2.培训活动整合调整阶段

  随着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的深入研究和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达成的共识,“十五”期间,国家开始重点加强对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在前期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国家以全面提高职教师资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加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坚持数量、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深化改革,逐步在全国建立起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职教师资基地网络。经过调整优化,教育部于2001年最终确定了52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6个全国职教师资企业实践基地示范单位。在扩充基地数量的同时,国家还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基地的培训质量,一方面建立基地组织管理机构,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基地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加强重点培训专业建设,使培训专业努力覆盖职业领域和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培训内容侧重专业课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训练。同时,为了提高中职教师的学历层次,2000年,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开辟了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门渠道,体现了国家对职教师资培训活动多层次、宽路径的培训思想。“十五”期间,通过重点培训项目的开发、重点培训对象的选拔,我国职教师资培训活动初步形成了涵盖新教师培训,教师在职提高和高级研修培训,教师学历达标和学位提升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训项目体系。同时,由于此期大部分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与培训项目还处于整合建设的调整阶段,因而职教师资培训活动还尚未形成有机统一的成熟体系。

  3.培训活动有序发展阶段

  “十一五”期间,国家提出新时期要加强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以打造一个有声誉、有质量、有活力,充分体现校企合作特色的“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在政策的引导下,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活动开始向“整体设计、构建制度、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整体推进。2006年,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意见》中,提出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发满足新师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体系,从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上全面规划职教师资的培训活动。2011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构建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合作机制,突出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由教育机构和社会共同培训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同年12月,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葛道凯在全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工作会议中再次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要以深化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企业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中的作用,深化基地学校和企业合作。要探索校企合作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校企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和企业的自身优势,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4]会议从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培训项目开发、培训内容实施和培训质量评估等角度对“十二五”期间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也为地方职教师资培训指明了方向。至此,我国共建有93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8个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10个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和300多个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构建起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专门化平台。近年来,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培训活动,仅国家级基地就完成培训50多万人次。今天,我国职教师资培训体系逐步形成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专业骨干教师国培省培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为重点内容,覆盖不同教师层级、不同专业、不同区域和不同产业的有机融合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

  三、培训内容:由理论主导型向理实结合型转变

  1.以理论为主导的培训

  在“双师型”教师概念正式提出以前,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内容主要是以教育学和专业理论知识培训为主。1955年,劳动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技工学校校长会议提出,学校应组织现有教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并经常采用观摩教学、研究教育学基础知识、组织教学成绩展览会和交流教学经验等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1959年,全国技工学校工作会议总结报告提出,通过业余进修和短期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这一时期,职业学校的教师培训与普通学校一样,强调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理论知识的提高。1980年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和1983年教育部《关于1983-1984学年度全国中等专业学校选派教师到全国高等学校进修的通知》,分别对普通课和专业课教师的学历达标工作进行了部署,而进修也主要是学术理论知识的充实,对于专业课和实习课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与实践教学能力培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随着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职业教育以工作为导向、强调实践教学的特性与职教师资实践教学能力不足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提高职教师资专业技能水平与实践教学能力的呼声日益高涨,并引起了国家重视。之后,在全国陆续建立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中,开始逐渐重视对职教师资实践教学能力的培训,如天津大学职教学院探索的“学习理论-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实地考察”的理论与实践四结合教学模式。2001年,教育部确定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等6个单位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力图通过发挥企业的作用以加强对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技能培训。从建国到“十五”初期,我国职教师资的培训内容主要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并伴随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开始重视对教师专业技能水平与实践教学能力的培训。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以及相关培训条件,这一时期职教师资理论与实践并举的培训并没有得到广泛推广与实施,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考察的具体内容与形式也没有详细规定,培训工作也没有体现职业教育教学对教师“双师”素质的要求,使职教师资以理论为主导的培训内容难以适应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

  “双师型”教师是在强调职教师资的专业化发展,突出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其内涵要求职教师资必须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这就决定了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的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双师型”教师建设必须通过基地培训与企业实践同时进行。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强调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要求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2006年,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对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实践形式和组织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标志着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纠正了以往偏重理论培训的弊端,正式确立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向,也奠定了企业在今后职教师资培训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近年,随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的职教师资企业实践,已成为“十二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强化了职教师资实践操作技能培训不可偏废的思想。2011年,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中,无论是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还是兼职教师推进项目,都贯穿着职教教师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要求各培训机构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师德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企业实践活动、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等培训模块,重点提升教学技能。在教育部陆续出台的多个关于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中,也多次强调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体现职教师资“双师”素质的培训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职教师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理念已深入到“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工作中,推动着我国高素质专业化职教师资队伍的形成与发展。

  四、培训工作的发展对策与思考

  1.加强统筹规划,健全培训制度

  职教师资的专业化发展在制度上有明确规定,职教教师的职业是专门性的、不可替代的,职教教师的训练有自身规律,是科学严谨的,其资格认定是有法规依据的。制度是人们行为的依据,是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保障,所以,在制度建设上应着手推进职教师资队伍建设,这是一种“顶层设计”。[5]德国职业教育建立了一整套系统法律制度,其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也得益于德国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的法律制度保障。1969年德国颁布了《职教法》,1973年德国文化部又颁布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及考试细则》,之后又陆续颁布《职业教育促进法》、《青年劳动力保护法》和《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这使德国职教师资培训走上了规范轨道,为德国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职教师资队伍。近年来,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教师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制度建设仍然是教师培训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特色不鲜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现阶段,加强对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要重点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要明确教师和企业双方各自在企业实践中的权力与责任,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机制,将到企业实践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和职称评定制度进行统筹管理,加强对企业实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推进教师企业实践的制度化。此外,还应继续推进和落实校本培训、国内外进修等多种形式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制度等,构建完善的职教师资培训制度和体系。

  2.密切校企合作,创新培训模式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双师型”为特征的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尤其需要密切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企业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探索建立“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培训模式是提高职教师资培训质量的重要途径。鼓励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探索校企合作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普遍与对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校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组建校企合作委员会,共建培训基地,共同设计培训项目方案,共同开发培训课程教材,共同开展培训教学活动,共同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等,使校企合作贯穿于职教师资培训的全过程。继续实施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利用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让教师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支持职业院校在选送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同时,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势,为企业的职工培训、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服务。通过校企合作开展师资培训,为职教师资培训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更多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训练场所,让教师在参与企业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与企业的技术专家或工程师之间建立了“师徒”关系,使教师在企业中接受系统的实践技能训练和企业文化熏陶,提高了职教师资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3.强化基地能力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是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基地培训是目前我国职教教师进修培训的主要渠道,加强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是提高职教师资队伍整体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性工程。虽然我国基本建立了涵盖中职与高职、国家与地方、学校与企业单位等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场所的立体开放的职教师资培训网络,但由于种种原因,培训基地建设仍存在培训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与职教发展的整体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因此,加强基地能力建设是提高职教师资“双师”素质的必然要求。培训基地要重视以培训项目体系为核心的内涵建设,建立和完善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评估、保障等制度,推动培训基地向机构实体化、职能专门化、服务专业化方向发展。应加强培训基地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基地建设的现实和长远需要,改革和优化基地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现有教师的业务能力。应有计划地选派基地任课教师到国(境)内外进修,聘请一批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培训教师队伍。应加强培训专业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突出重点专业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应不断完善现代教学设备建设,努力改善实训条件,实现由教学实训向教学生产性实训的转变,着重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应结合培训基地的优势和需求,加强培训项目建设,开发培训基地的精品课程和教材,体现学习内容的综合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以打造培训品牌。应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培训基地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加强基地能力建设,推动培训基地专业布局与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对接,师资培训内容与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对接,师资培训模式与“双师型”教师素质要求对接,努力构建体系完备、灵活开放的有我国特色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

  4.加强培训管理,促进全面发展

  职教师资的培训工作是一项涉及培训规划、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结果的系统工程,加强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管理,对于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实践教学能力不强是我国职教师资建设的突出问题,也是培训工作的重点问题。针对我国职教师资

  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满意度不高、培训结果考核不规范等问题,尤其要注意按需制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与形式,制定培训考核标准。培训工作要以学员的需求为中心,围绕企业目前应用的新知识、新方法、新工艺、新技术,选择、更新培训内容。应加强对教师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根据教师的年龄、专业、地域等差异制订培训内容和编排培训课程,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培训的多样性与实效性,实现教师培训的最优化。在培训过程中,注意将教师的观念、态度、知识与技能的专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除专业知识更新、专业实践技能训练、现代教学手段应用外,应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理论、企业文化、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等内容,以利于教师的全面发展。应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创新培训方法和形式,体现灵活性和创新性,在培训过程中融入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项目教学法、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法等,突出实践性,在培训方式上体现集体教学与个别指导相结合,以提高学员参与的积极性。应制定培训与考核标准,发挥培训评估的反馈作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综上所述,加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职教师资队伍培训工作,是推进职教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职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虽然目前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还不能很好地满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存在着师资基地发展建设与发展水平不平衡,部分基地开展职教师资培训主动性不够,长效工作机制不健全,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工作还有待创新,技术性、师范性、学术性三性统一的培训机制还有待完善等问题,但在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教师积极主动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工作依然呈现出制度化、系统化、实践化发展的趋势,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灵活开放的培训体系。面向未来,应以发展的眼光、积极的态度,努力推动职教师资培训工作不断适应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正视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以为职业院校培训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服务。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制度的研究”(GJA114007)的部分成果。

  参考文献

  [1]张碧竹“.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研究[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1,15-16.

  [2]郝理想.论中国特色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的建设及发展趋势[J].职教论坛,2011,(24).

  [3]王继平.总结经验不断开拓,扎扎实实地做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工作[J].职教论坛,2002,(7).

  [4]颜炳乾.构建中国特色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J].职业技术教育,2011,(6).

  [5]完善制度:着眼于“顶层设计”的改革思路[J].职业技术教育,2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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