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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融资租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分类:发表常识 时间:2015-05-05 11:14 关注:(1)

  这篇财经论文发表了利用融资租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与贷款购置融资成本比较,介绍了融资租赁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独特优势,同时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并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建议。

  [摘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本文对融资租赁方式与采用贷款购置方式取得所需设备的融资成本现值进行比较,分析融资租赁在中小企业中的优越性,并针对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加大融资租赁在中小企业宣传力度;完善政府扶植政策;建立健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规体系等。

  《财贸经济》(月刊)是综合财贸经济各学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核心期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出版周期:月刊,国内刊号:11-1166/F,国际刊号:1002-8102,邮发代号:2-845,复合影响因子: 2.363,综合影响因子: 1.444

财贸经济

  [关键词]财经论文发表,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成本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公民、信用治理及其评价体系研究——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批准号70772008);“河北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选拔与培养计划资助”项目“河北省企业信用治理结构、评估系统与机制创新研究”(批准号:CPRC04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丽芹,石家庄经济学院讲师,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实务;

  郭焕书,石家庄经济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叶陈毅,石家庄经济学院教授,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公司理财。(河北石家庄050031)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新兴租赁方式,是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对承租企业的资信和担保状况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于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与贷款购置融资成本比较

  中小企业在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时,为了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偏好于采用贷款购买或融资租赁的方案的决策,将贷款和融资租赁两种方案的融资成本进行比较,成本最低的方案将是最佳选择。

  (一)融资租赁成本计算模型。在整个融资租赁过程中,对于承租人来说,该模型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有初始现金流量、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期末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等。融资租赁成本模型如下:

  (三)融资成本比较的案例分析。A公司欲购置设备一台,可以通过贷款购置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取得,现比较融资成本做出决策。有关资料如下:

  1.租赁方式取得:预计购置成本4000万元,每年年末支付租金994.94万元,租期5年。税法上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法定残值100万元。租赁期满支付200万元资产归承租人所有。

  2.贷款购置:按5%的利率向银行贷款,贷款本金要在每年末等额分期分5年偿还。

  3.假设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40%,同期有担保贷款的税前利息率为8.5%,项目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为14%。

  (1)融资租赁方式的成本计算:

  如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所需设备,就需要先确定内含利息率i:

  4000-994.94×(P/A,i,5)-200×(P/F,i,5)=0

  设i=9%,4000-994.94×3.8897-200x0.6499=0,

  所以内含利息率=9%

  通过表2计算,融资租赁成本现值=809.67+791.05+774.15+758.84+745.10+103.88=3982.69万元

  (2)贷款购置方式融资成本的计算

  设偿还贷款的年支付本金为A,则:

  4000-A×(P/A,5%,5)=0,A=923.89万元

  A公司的税后贷款成本=5%*(1-40%)=3%

  通过表3计算,贷款购买成本现值=1013.51+963.51+914.52+866.89+815.19-86.26=4487.36万元

  融资租赁的成本现值为3948.58万元,小于贷款购买的成本现值4487.36万元,因此A公司应选择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该设备。由此可见,融资租赁的融资成本要低于贷款购置成本。在选择时,以选择融资租赁为宜。

  二、融资租赁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独特优势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5%,解决了75%的就业问题,实现全国60%的工业总产值和43.2%的全国利税。但是,筹资难问题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近两年国家实行紧缩的金融政策,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数额减少,不得不把目光转向民间借贷。目前部分典当行月息普遍在1.5-2分,折合年利率达18%,民间借贷利率月息高达2—3分。据江苏省发改委公布的数据,2011年1-2月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利息支出分别增长40%和36.7%。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凭借其独特优势,渐渐被中小企业所认可。

  (一)利用融资租赁,增强中小企业现金的流动性。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设备留有所有权,不像银行那样注重企业的财务和经营能力以及担保状况。租赁公司更加关注设备租金能否收回,在承租企业不能支付租金时可随时收回设备。融资租赁手续通常比较简便,不需要提供担保。虽然租赁公司所要求的年租金率要比银行的同期贷款年利率高2 4%,但考虑到银行往往有诸如补偿性余额等制约条件,融资租赁的租金率往往要低于银行贷款的年利率,减少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费用。

  (二)利用融资租赁,降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我国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若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性,有效降低出租人信息管理的成本,降低企业融资的难度。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对承租人披露财务信息的要求不高,出租人主要考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以及承租人的信用等级等因素,而这些信息相比之下是比较容易获得的。

  (三)利用融资租赁,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增强竞争优势。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不断跟踪先进技术,使中小企业赢得市场先机,从而增强了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其发展壮大。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产品上。对于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的行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实现设备更新可以规避设备“精神磨损”产生的风险。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0年底,中国租赁业机构已接近200家。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以及企业对租赁融资需求的增长,融资租赁余额从2005年的323亿元大幅攀升至2010年的4500亿元,预计2011年中国的融资租赁规模余额可达6600—8000亿元。但是,在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业务量还很小,在资本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及美国的1%,约为韩国的10%。

  (一)中小企业对融资租赁业务认识不足。融资租赁作为新型融资方式,缺乏专一的行业主动向社会宣传,加之我国引入融资租赁业较晚,对融资租赁的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融资租赁的独特优势未被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深刻体会,也不被金融界所重视。融资租赁涉及金融、贸易、经济、管理和法律等专业知识,我国中小企业中既精通融资租赁又具有很强管理能力的人才严重缺乏。许多中小企业在面对固定资产投资时,倾向于筹集资金购买,使得中小企业很难借力融资租赁。

  (二)政府对融资租赁机构的权益缺乏有效保证。

  我国融资租赁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将融资租赁视为银行信用的简单补充。《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区分实质性违约和非实质性违约。当出现经济纠纷时,很可能侵犯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租金拖欠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出租人利益。此外,我国国家财政支出没有对融资租赁业给予任何的资金支持,税收政策方面也只在小范围内推行过税收优惠,这使得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税收环境不够开放,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缺乏吸引力。

  (三)融资租赁业产品单一、缺乏行业管理。我国的融资租赁业产品经营模式单一,通常采用出租人自行筹资购买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自营租赁方式,而转租租赁、售后回租租赁等较为先进的方式较少使用。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组织机构混乱,缺乏一个全国性自律组织来统筹整个行业,很难达到统一行业规则、防范行业风险以及加强行业交流等要求。融资租赁公司的违规操作现象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融资租赁业的规范发展。

  四、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需要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和国家这三个层面采取对策,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加大融资租赁在中小企业宣传力度。由于起步晚、缺乏强有力的宣传,融资租赁的独特优势还没有被我国广大中小企业所认知。中小企业习惯采用购买方式来解决设备问题。因此,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管理层对融资租赁的知识素养,使其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对企业发展的优势所在。同时还应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系统地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实际的政策和法规。

  (二)完善政府扶植政策,给予适当优惠。为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我国政府应给予税收、融资和信用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减免税使企业认识到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优惠比贷款够买获得的优惠多得多,从而推动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信用保险也是减少融资租赁公司由于意外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种不错方式。当承租人无法交付租金时,由政府开办的保险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赔偿部分租金,以分担租赁公司的损失和风险。

  (三)建立健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规体系。为促进融资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需要出台统一的专门法律,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并监督履行各自义务。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融资租赁业的法规体系,使其从机构设置到租赁项目监管,从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到执行都做到有法可依,使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在规范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四)加强统一监管、发展多种租赁方式。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多头管理的局面,应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融资租赁业各部门的分工。应制定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标准、业务操作规程和竞争规则,统一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有关的融资租赁公司还应不断创新和拓展融资租赁业务层次,通过采用多种租赁方式,如直接租赁、回租租赁、转租赁、综合租赁等转变业务单一的现状,中小企业可依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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